| 六祖惠能大师说: “无念为宗 无相为体 无住为本” 明月之夜,偶尔伫立水池边,信手投下一枚石子;目视处,那溅起的水花,那 掀动的涟漪;往往,蓦地诱 发遐思—— 感悟,曼妙的情景。 机触,似有还无。 于是,沉入迷惘,疑惑,思虑,一连串紊乱与虚妄的情绪中;像海岩脚下的怒 潮,承受着无穷尽的震憾;久而久之,意念开始疲惫,精神沦于寂静,逐渐地步入 惺忪之前的昏沉。 意念起于行相,法义本来无住;境缘于尘,色蕴生感,感而有受,因之发想,想 因思起,随缘发动,动是行态,而生了别,识蕴定矣。般若心经的五蕴皆空,便是这 种变异强烈的心态;心态于人类而言,即是理性与感性局限的界处;而禅的发起,则 必然依此而为其基础;也就是说,禅的突破因素,不离于现实人生的生命与生活的行 相;惟一的差别,是深入的察觉,冷静的体会,勇敢的承受,务期真实的认识和了 解,而步人究竟事理的相对,发现本来不二的绝对,获取法中之道的胜义谛,圆成阿 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最胜境。 如何是无念? 譬如人们饥而求食,得饭菜而达不饿的地步,或者吃而得饱;但是,所谓“饱” 必然是“饥”的需求。人的整体如果喻若机械,那么,饮食便是能源;也就是说,人 的眼耳鼻舌身意诸根在工作(运用)时,必须营养;饥时,乃是能源的缺乏,须要营养 的补给,补给充足,即得饱和。但是,人,由于饥须得食,食而饱却营养不一定足 够,就像是机械需要能源,有的用电,有的用油,而电又有直流和交流的不同,至于 油,则差别更大;舍此发动的能源,尚须润滑、保养等物质。 上述情形,乃事实关系上不可或缺的思想变化,在种种的行相而人法相诸般的意 念时,这些,通称之为有念。 禅,于此有念色尘等境中,必须进而去认识,了解,务必不为有念所惑,而能发 现其中的胜义谛,也就是说,不执著于饥与饱的行相,应确知饥与饱的法义,进而发 现饥与饱的胜义谛。概而言也,有念是见闻觉知的色尘等境中的事实,于此事实中依 生灭寂静等相的过程,发现遍计所执诸相,悉皆依他而起,而生法义性的圆成实相; 但禅的里程不会如此漫长,而是当事理问题的发生,顿然觉知法相与法义的面貌,以 至可信的胜义谛,完成于刹那间的突破;这种突破,必须于禅行者的本身,早已建立 了佛陀的理论思想之条件,确定了万法自性之有无法则的基础;否则,一味的自我意 识,永远浮沉于有念之中,无法突破念念的流转,而发现念而无念的禅意识——实相 无相。 如何是无相? 举凡一切质碍之物统谓之相,凡所有相悉具其色,凡色所显,通称之尘;依尘成 色,依色相显,尘为碍,色为质,合而谓之物相,于佛法中叫做法相。 姑不言物相或法相,但说相与人类的关系;相,梵语Laksana译者为拉乞洒拿, 翻译为相,并具法义:谓事物之相状,表于外而想象于心者。依佛典中经句所言,即 根尘相触而生之色法境;也就是人类的眼等诸根,依表彰的色尘而生起的境界;或者 说,乃物我关系的建立,而发生诸法的境相。 由此可见,物我的关系之建立,才能显现诸法的差别相,这种差别是来自生灭的 现象,而生或灭的现象之前之后,相是常住寂静(于人类而言)之境的;因此,生时或 灭时,乃是缘于“我”的关系,当我于其中有所造作时,即生起物相和法相。 这,便是依相为体的相境界。 禅,在这种依相为体的现实法界中,欲不为相境所迷惑,必须于迷惑中扮演突破 现实的角色,立图发现无相的究竟性,以便达到大觉圣智圆顿的旨趣;所以,禅的法 义,是一种思想,一种表现,是集合智慧的结晶;因此,六祖以无相为体,便是属于 这种表现的法义。如果,以无住禅师跟杜相国的一段公案,来说明这种所谓表现的法 义,应该比较容易接受。 事情是这样的: 有一天,无住禅师与杜相国在庭院中聊天,忽然树上有只乌鸦在高声啼叫,杜相 国问无住禅师说: “你听到乌鸦在叫吗?” “听到了!” 紧接着,乌鸦展翅飞走了,庭院恢复了宁静,杜相国又问: “你还听得见乌鸦啼叫吗?” “听得见!” “乌鸦飞走了,已经没有了啼声,怎么说还能听得见?” 无住禅师闻言,召集寺众,普为解说法要: “佛世难值,正法难闻,各个谛听:所谓闻有闻无,无关闻性,本来不生,何曾 有灭?有声之时是声尘自生,无声之时是声尘自灭;而此闻性,不随声生,不随声灭, 悟此闻性,则免声尘之所转,当知闻无生灭,闻无去来。” 从这一段谈话的内含,于相而言,可以发现声、色、生、灭等相;依体而言,实 无体性常住,也可以说,本来寂静;因此,无相为体的法义,是可信的,是绝对的。 如何是无住? 中国禅宗初祖的安心法要是: “即一切处无处,即作处无作处,无作法即见佛(道也)。”. 其安心的公案过程是这样的: 可云:“我心未宁,乞师与安。” 祖云:“将心来与汝安!” 可云:“觅心了不可得?” 祖云:“我与汝安心竟!” 无住,于<金刚般若波罗蜜经)中有“应无所住,而生其心”的名言;禅宗六祖惠 能大师的入佛启蒙,便是于中开窍的,甚至于忍和尚处有所感悟,仍不离此名句。不 过,中国禅法,自菩提达摩以下,总归以“发现了什么”而展露“突破”的成果,扫 荡拘泥执著的阻障,无不是相应于“无所住”以为宗旨的肯定。 兹以安心法门的公案来探讨“无住为本”的关系,其间的存在旨趣所蕴之密,如 何认同其所以然—— 我心未宁,乞师与安。 我,心,如何确定? 未宁,如何的相状? 与安,如何的安法? 心之住,所住之处为何? 与之安,如何着手? 其次是,将心来与汝安。 心能掬吗?如何呈递? 再说,觅心了不可得。 这是必然的现象。 至于我与汝安心竟。 自己觅之不得,谁能与之安住? 这一连串的问题,有否定,有肯定,有接受,却不见拒绝;依无住为本而言,确 然具备了这一连串的干系,同样也找不出拒绝的痕迹;因此,可以发现禅的踪迹,犹 若爪痕,虽不见鸟,却有鸟迹,虽不知是何鸟,却可以认定是鸟。 岩头禅师说: “道我坐禅,守取与么时,犹有欲有!” 这岂不就是说:无住为本么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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